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香河县分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2日(2个工作日)。 电话:0316-8083970 通讯地址:香河县文昌街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情况 | 年产8万台/套北汽B41V汽车底盘系统零部件项目 | 香河利潮洋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香河县规划S7路南侧,康宁路东侧 | 中蓝碧清河北集团有限公司 |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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